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匯款資訊:
■ 帳號資訊:第一銀行恆春分行(007),帳號753-10-069688
■ 匯款金額:訂房確認後,請於3日內預付房價3成之定金(請依訂房訊息告知之金額為付訂依據,逾期恕不保留客房,不便之處敬請見諒)
* 匯款完成後,煩請務必來電告知交易帳號後五碼、匯款金額、匯款銀行,即完成訂房手續
住宿叮嚀:
■ 訂房時間:AM 09:00~PM21:00(請於訂房時間來電,民宿並沒有值班的客服人員,所以請勿深夜訂房)
■ 若有疑問,可多利用留言板、電子郵件、官方LINE
■ 進房時間:當日下午15:00~22:00;退房時間隔日上午11點以前。若超過規定進房時間1~2個小時尚未進房,也未主動通知民宿保留,民宿主人無法取得您的聯絡時將無法為您保留房間,請保持聯絡手機暢通
■ 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我們登記,在辦理登記的同時,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繳交
■ 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依房型人數進住,如需加人,請事先告知,一間房間僅限加一人(含小孩),六歲以上加人費用$300/人,十二歲以上加人費用$1000/人
■ 住宿款項付款方式可以選擇住宿前事先匯款、現場信用卡或現金付款;提醒您本旅店目前沒有配合國旅卡支付
■ 本民宿適用菸害防制法,室內(包含公共空間與房間)禁止吸煙
■ 嚴禁房客於房間內嗑藥、吸毒、轟趴,一經發現,報警處理
■ 為維護住宿環境,請勿攜帶寵物入住。若臨時才告知攜帶寵物,有權要求直接退房,定金將沒收不予退還
■ 若是入宿後才被主人發現違規攜帶寵物,除以上退房、沒收定金的處置外,另外必須支付1000~3000元不等的清潔費,敬請客戶務必留意,感謝您的配合!!
■ 為維護住宿安寧,請每位遊客保持輕聲細語,相互尊重住宿空間上的安寧
■ 個人貴重物品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
取消政策:
旅客於房費定金/總金額支付完成後,因個人因素須退款時,依以下取消時間點與退款比例推算,並扣除單次退款金流手續費(NT$30)後退款
收取定金者,依下列方式處理:
(一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十四日以前到達者,業者應退還已付金百分之百
(二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十至第十三日以前到達者,業者應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七十
(三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七至第九日以前到達者,業者應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五十
(四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四至第六日以前到達者,業者應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四十
(五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二至第三日以前到達者,業者應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三十
(六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一日以前到達者,業者應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二十
(七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或未為解約知者,業者得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定金
提供信用卡資料授權約定房價總金額者,依下列方式之一處理:
旅客於房費總金額支付完成後,因個人因須退款時,依以下取消時間點與退款比例推算
(八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三日以前到達者,業者應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百分之百
(九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一日至第二日到者,業者應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百分之五十
(十)旅客解約通知於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未為解約通知者,業者得不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
1. 若因颱風(需中央氣象局發布南部陸上颱風警報,並且屏東縣宣布停止上班上課),或者其他重大災害之狀況,定金一律退還。(須扣手續費NT$30)
2. 若因個人因素(例:自身或同行親友罹病、家庭狀況...等),經與館方說明原因後,可協助保留定金一個月,若有確認再次入住日期則可彈性再延長定金保留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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